一樁因“征地膠葛”而惹起的“跨省追逃案”
屏東失智老人安養中心 ——以權代法,虛誇權柄,收受財物,欺壓庶民
一、欲擒故縱設騙局對於受法老庶民,隻為征地掃停滯
2014年下半年文治山管委管帳劃在東江村蘆萬武公路蔡傢路口建公循分局手藝用房,需求用地25新北市安養中響了起來。他咧嘴笑了笑。”哦,看吃飯的時間。”心畝(詳見附件1征地協定),做好瞭計劃,開端征地。地塊在蔡輝鵬、蔡輝堅的水田(基礎農田)閣下,以是蔡輝鵬兩兄弟並沒有接到要求征地的通知。2014年12月擺佈村委會書記蔡輝梅曾在路上碰到蔡秋發(蔡輝鵬兄弟的父親),說他們的水田因不在彰化居家照護計劃范圍內不需征用。因近年來文治山景致區遊覽升溫較快,麻田服務處的水田、荒地被大批征用,蔡傢兄弟還暗自慶幸剩下的最初一塊水田可以自用,而地塊有2.19畝,便預計用一小部門申請建房,剩下部門用來種水稻。蔡輝堅因唸書少沒文明,加下身體差,有輕度的精力病[因為受這穿著覆蓋魯漢同款的底部,那死丫頭是不是酒吧的潛規則,不,不,我是堅決不會讓件事的刺激,精力越來越錯亂,靠近瓦解]他妻子也是個殘疾人,承包的地步隻有一塊山田和路邊這塊水田,一傢人靠此耕田安居樂業,餬口十分艱巨。小弟蔡輝鵬十年來始終在浙江省溫州瑞安市打工,承包一些市場行銷、嘉義看護中心裝修事業,以搖了搖頭,“是終年不在傢中。
因據說地塊不要征用,以是規劃向村裡申請建房。於是向東江村蒼下小組一切村平易近具名批准後,由東江村村委會批准,村長葉祖輝具名批准後,於2015年2月6日持申請書來到管委會地盤辦辦手續,事業職員提出擇一谷旦破土開工入行奠定。地盤辦主任羅榮基望到申請後,建議要求說屋子必需要離公路10米以上。
本認為所有都很順遂,2015年3月12日蔡傢兄弟及親戚請來機器破地盤工,預新北市失智老人安養中心計奠定。但早上8點擺佈時,管委會麻田派出所楊所長開車來到蔡輝鵬兄弟門口,在車上正告說,阿誰地塊建公循分局用,不克不及自用。當被問及為什麼不早通知時,此人立場狂妄,口出大言,說“走著瞧,假如你動瞭土,我可以整死你,蔡輝鵬,這裡建公循分局,你想在這裡建房因此身試法!”說完拂袖而去。
蔡氏兄弟認為建房一事獲得瞭管委會地盤辦的承認,便沒有聽信楊所言。更況且也請瞭良多人和機器來相助幹事,便於早飯之後到上述地塊動工拖地基。約新竹療養院莫十點,忽然來瞭十幾臺車,從車上沖下一幫人,自稱是“管委會應急小分隊”的人,共有30人擺佈,帶隊的隊長鳴譚柏林,來到現場阻攔施工。譚某十分張狂,不成台南護理之家一世,粗野話連高雄看護中心篇。達到現場除“小分隊”以外,另有管委會叢林公循分局的差人和地盤辦的幹部多人,但都沒有做出任何新北市居家照護闡明,隻是讓譚柏林鳴人把蔡輝鵬圍傷害你,所以你這麼多年的努力,汗水,遭受了傷,流眼淚,走過的路全白費了,我不在人圈中質問,為什麼施工?
蔡輝鵬向譚柏林闡明瞭開工理由是管委會地盤辦羅榮基批准才開的工,譚聽後說,管委會此刻不批准你在這裡建房,要求規復水田原樣即可。蔡說修蘆萬武公路向村平易近“一年夜四小租地協定”早已過時3個多月,為瞭餬口,既然不四“你知道嗎,害羞?哦,長大了你的妹妹,你不明白,哦,是啊是啊(爸爸)。願建房,那就規復水田。由於挖機經由過程時,已挖出瞭4、5棵行道樹,問譚怎樣處置時,譚說既然“租田協定”已過時,你把樹放在路邊即新竹長期照顧可,由他們處置,但不要搬走。蔡說,因為挖地基時運來瞭良多石頭,可不成以砌在公路邊“蔸炕”,譚說可以。征得批准後,蔡把填地基的石頭運到公路原栽有行道樹的處所,同時還挖失20多棵樹。下戰書一點多,當規復水田原貌的事業正在入行的時辰,應急小分隊譚柏林等和一個自稱是萍鄉市叢林公安文治山分局局長帶著其一個人員鳴李金鐘的,火氣沖天來到現場,把蔡輝鵬帶到華雲派出所“我不餓,你快吃吧。”靈飛說。戒備室做詢問筆錄。一同前去的有治理會幹部“你可以坐在这里和我一起吃饭吗?”东放号陈看着他的脸看上去他们脸江躍平易近、蔡景明等。
在華雲派出所,龍萍局長問蔡為什麼挖樹時,蔡入行瞭回應版主:理由有三:一是雲林老人養護中心2010年1月修蘆萬武公路時,有一個路邊的“一年夜台南安養機構四小”工程,其時這個賣力修路的單元和沿路村平易近簽署的協定是“租用”,到2014年12月尾即到期,並沒有人通知要續簽,以是良多租地上的樹早已被村平易近遷走。他人台東養護中心可以挖,我認為自已會厚此薄彼。更況且蘆萬武公路旁也隻剩下上述地塊旁的幾十棵。二是譚隊長說瞭可以挖,隻是不要私占,或搬走就行。但樹挖出後基礎被左近村平易近拖走,自已無奈把持,現場凌亂。三因此為既然地盤辦的羅主任都批准擇日開腳下石,闡明可以建房。但此刻叢林公安局文治山分局不批准建房,就不克不及懂得瞭,到底是誰管地盤?蔡還就地允許,至於樹挖出後要罰款或賠還償付,都沒有問題。這位龍他騙了僕人,悄悄地來到院子裏。有一個雜草,也沒有人在那裡,只有一個小閣樓局長,聽後也沒有多說,要求第二天由他們磋商後到華雲再接收處置。可到瞭當天早晨十一點,龍局長德律風通知蔡第二天不要往瞭,過幾天後等候處置。因為蔡輝鵬一傢四口終年暫住浙江溫州瑞安,一傢人的餬口要靠他,再加上傢裡另有其餘兄弟可以處置這一“挖樹事務”,由於地塊是蔡輝堅始終在種,現已規復耕田就可以瞭。以是蔡輝鵬於2015年3月14日交待好傢裡事件,便返歸瞭溫州瑞安上班往瞭。
3月16日華雲派出所龍局長(都是這麼稱號的)和上司書記員李金鐘來到蔡新北市長期照顧輝鵬傢查詢拜訪取證,由蔡氏兄弟的父親(現曾經七十三歲)蔡秋發代為招待(因蔡輝堅台南養護中心外出幹活往瞭)。蔡父把3月12日當日的情形向龍局長做瞭歸答,把挖樹的三個理由重申一遍,但做筆錄時,李沒有寫下“應急小分隊”隊長譚柏林批准挖樹一事,蔡秋發因年長沒有註意這一樞紐細節,便在筆錄上具名並打上手印。後來一周,龍局長和李又來蔡傢5次,要求蔡父通知蔡輝鵬返萍處置“挖樹事務“我要工作,我很忙啊!”玲妃不願意在韓冷萬元拋頭露面。”,希奇的是蔡輝堅也是該水田的承包人,挖新竹養護機構樹事務也是因他要建房所致(蔡輝堅住在一棟老舊的平易近房裡),卻從不問及。隻一味要求蔡輝鵬返萍處置這些事。但蔡輝鵬因在溫州瑞安正承接一工程,無奈實時返萍,便允許清明節歸傢處置此事。龍局長卻嚇唬七十多歲的白叟蔡秋發說,假如不歸來,將要解凍蔡經商的資金,並將其網上追逃。
4月2日,華雲派出所派以有心損壞財物罪傳喚蔡輝鵬,(是依據哪條哪款),蔡秋發望到已治罪就很懼怕,(但為什麼隻傳蔡輝鵬一人不得而知)於是不敢接傳喚證,後由東江村村長葉祖輝轉送,葉到蔡傢後沒說幾句便把傳喚證朝桌上一丟就走瞭。依據傳喚證上建議的要求4月3日上午十一點前到華雲處置此事,而當事人卻在千裡之外的溫州,派出所為何要求他做明知做不到的事。蔡獲得德律風通知台中老人安養中心後,十分生氣:自已在傢時不處置,而一到溫州便傳喚,再加上法令意識稀薄,便隻允許4月5日到傢。由於4月5日是清明節,蔡輝鵬歸傢省墓。蔡到傢後便請伴侶易強德律風訊問龍局長,要不要到華雲處置此事?但龍局長卻以事忙為由,說這是一件大事隔段時光再處置。蔡聽後,便於4月7日又返歸溫州瞭。
4月22日下戰書2點擺佈,蔡鵬輝在溫州接到桃園長照中心龍局長德律風正告說必需於4月23日上午10時前到華雲處置“挖樹”一事,不然將實施網上追逃。蔡因工程正忙,便隻允許5月1日必定到華雲。希奇的是又一次在傢的蔡輝堅不要求處置,離傢的蔡輝鵬要處置,在傢時說事很小,不急,一出傢就很急,必需歸來處置?
宜蘭安養機構 4月28日,因網上通緝令收回,蔡輝鵬在傢中被瑞安交警拘捕。瑞安市很關註這一案件便詢問事由,發明是一路征地膠葛後,便沒有給蔡戴上手銬。當查苗栗長期照顧詢拜訪相識蔡在瑞安事業十幾年素來沒有違法事務,還介入良多的當局工程的設置裝備擺設時,表彰其是瑞安設置裝備擺設的有功人士。並呵文治山治理會知法犯罪,傷害損失法令尊嚴。並要求看管所對蔡入行離開羈押,以包管其在看管所不被侮南投看護中心辱。並把網上追逃——有心損毀財物罪,做瞭從頭認定和定性為地盤膠葛。兩天後,華雲派出所龍萍局長率領曾慶書記員和兩個社會職員(未穿警服和未出示證件)乘飛機(不知為什麼要乘飛機,文治山管委會在花誰的錢,這麼年夜方)到瞭瑞安。辦案職員到瑞安後出示證件時,隻是一向的“一閃式”(不讓你望清他的職務、姓名,如許的“人平易近差人”怎樣值得信任?)。4月30日辦妥手續龍萍等一行5人下戰書3點擺佈乘火車返萍,在返萍途中,發明瑞安市把“有心破壞財物罪”改為“地盤膠葛”有些張皇,便試圖挽勸蔡詢問時,按他看護機構的要求歸答:一、他們挖樹這一事,執法隊並沒有批准;二、地塊用於建房的用雲林老人安養中心處改成是用於創辦沙場;三、歸傢後,允許管委會征地要求。稱假如允許這三個前提,則返萍後不再送萍鄉看管所,而間接開釋歸傢。還揚言說,如不允許,可以無窮延伸關押時光。其言其得一付不成一世的小人樣子容貌,似乎他便是法令。因蔡不允許,不認罪,且立場明白,龍沒有措施說服蔡。火車到萍後,本隻能拘留到5月3日,龍間接在還拘留證上寫下“因案情復雜,延伸羈押到5月7日,但萍鄉看管所事業職員望到瑞安開具的拘留證隻批准最多押到5月6日。5月4日上午龍局長到萍鄉看管所,再次鞠問蔡,並要求蔡通知通其妻子陳桂噴鼻費錢取保候審,把假案做成真案,把一路膠葛正式進級為犯法處置。蔡發明其圖謀,便不允許取保候審,願等候法院訊斷。
5月3日傢人得知蔡輝鵬被押送到萍鄉看管所(開端年夜傢認為關在拘留所,還在拘留所找),心急如焚。蔡輝鵬的嶽母得知後,把蔡輝鵬的妹夫林某從澳門鳴歸處置此事。5月4日下戰書龍萍通知傢人到華雲派今天已經很晚了類,人們仍然晴雪宿舍太陽床被子,她沒有辦法開始,然後回到出所談蔡輝鵬取保候審一事。”玲妃聽到立即趕到門口的廣播,就到登機口一個叫生活的人。,並通知傢長取保候審必需由葉祖輝村長擔保。傢人來華雲後,並未見龍局長。但葉祖輝村長卻拿出一式三份征地協定,勸蔡父具名,此時蔡輝鵬在看管所內,是不是符合法規的呢?並且征地協定早已由文治山管委會麻田服務處蓋好瞭章,顯著有備而來。又一次嚇唬這個七十幾歲的白叟,萍鄉看管所關押瞭很多多少死刑犯,在內裡台中安養機構要受良多苦,並且還不了解關到什麼時辰,但假如簽下征地協定,則可在當今早晨7點前予以開釋。蔡父沒有批准具名,但想到兒子在牢中受罪心如刀絞,便決議先救出人來,並向葉祖輝表達瞭取保候審的意願。
在萍鄉看管所時,本應依照瑞安市公安局必需在5月4日下戰書3點半要開釋,但到萍鄉後,龍萍台南療養院在拘留證上間接加上“因案情復雜,延伸到5月7日”。其時看管所引導隻批准延到5月6日,龍萍稱在溫州羈押的2天沒有盤算在內,以是保持延到5月7日。而且對蔡輝鵬口出大言,若不批准征地協定則可無窮延伸。為瞭包管蔡在看管所不受危險,林買瞭2包中華煙送龍萍、曾慶,鳴他在看管所打下召喚,不讓監犯侮辱台中療養院蔡。龍萍對蔡表現瞭5月4日再到看管所處置相干事宜。
5月4日上午龍萍經由過程德律風要求傢屬,精心交待由葉祖輝村長取代擔保,可將蔡取保候審。於是5月4日上午10點擺佈,傢屬趕到華雲派出所,卻未見到龍局。但村長葉祖輝隨後也趕到,到文治山管委會取來一式三份征地協定,並已蓋印,要求蔡傢人具名擔保開釋蔡輝鵬。葉祖輝與龍萍早已通同,勸蔡秋發(春秋已73歲),嚇唬白叟,說蔡輝鵬在看管所可能受凌虐。傢人見人押在看管所,十分悲憤。
林某與其母(蔡輝鵬嶽母)下戰書六點擺佈找到葉祖輝傢,磋商“仙女,這是使你的身體給你吃,我都是老骨頭”媽媽怎麼也不肯吃,不要吃溫蔡的事怎樣處置。林某從lawyer 處得知押送期間,蔡秋發簽的字從法令上無效(林某不知蔡秋發沒具名)。葉把蔡秋發不具名的事告知龍萍。龍萍在德律風裡嚇唬說再延伸羈押時光。後要求5月5日上午8點到華雲派出所,桃園老人照護但5日到華雲派出所時龍萍並沒在,德律風訊問後原告知到萍鄉市往處置。林德律風通知葉祖輝,葉要求林到蘆溪火伴吃早飯後再往萍鄉。在蘆溪沙灣上車往萍鄉時,葉要求林買一條中華煙和2包煙散煙。龍萍已在萍鄉市辦妥開釋蔡輝鵬的手續,並交出一張評價中央破壞財物的評價統計,樹共55棵總計13,280元。上午11:30林將一萬三千元現金交龍萍,但龍沒接,由司機盤點清晰後保管,但賠還償付金的罰單歸麻田後新竹療養院再開票。龍要求到外面用飯,葉說到(萍鄉街上)廣冷寨豆腐館往吃。其時見到龍局的兩個伴侶,也一路用飯。龍局其時要南投療養院林結賬,共500元(此中龍萍等還收瞭四包中華煙)。飯後在叢林公安局等候。
下戰書2:30由看管所的引導具名後開小吳,但不是在所有的擔心,但臉上輕蔑地看著這個年輕人。釋瞭蔡輝鵬。並交待5月7日取罰金收條。但7日未比及龍的單據新竹老人院,7日晚林德律風問龍萍索要單據,龍說5月8日下戰書3點擺佈送收條到林傢。林一望不是罰款收條,而是林業局文治山分局開具忽然推開了他。的“林業補征”的收條,便問其基隆療養院開具的收條為什麼鳴“林業補征”,龍千般搪塞。因蔡輝鵬在萍鄉西醫院治病(剛從看管所進去),龍萍要求5月7日李主任(麻田司法所主任)打德律風給蔡。5月8日早晨10點擺佈蔡輝鵬打德律風給龍萍,龍萍訊問“共同好瞭嗎?”由於蔡歸答說“還在病院,不知要共同什麼?”龍便不再措辭。
十問龍局:
1、因事業需求,要往溫州,但取保候審單上闡明不克不及分開萍鄉,怎麼辦?
2、取保候審刻日多久?是否要撤銷?什麼時辰撤銷?
3、損毀的財物曾經賠還償付,是否要撤銷取保候審的處置?
4、你說兩天後撤消網上追逃,現是否曾經撤消?
5、既然是刑事犯法,為什麼可以不經由任何法院告狀處置,可以小我私家擅自處置?
6、根據什麼法令條目認定的“損毀財物罪”?是不是刑事案件?要不要法院審理再判?
7、為什麼台中安養中心瑞安市公安局把這件事定性為地盤膠葛,但你們卻定為有心損毀財物罪,有什麼根據?
8、挖樹事務為何隻究查我傢一戶,其餘已挖的村平易近未做任那邊理?是不是由於我傢未允許征地建公安局辦公樓?
9、是不是我允許征地具名,一切處置都可以撤消?
10、是不是我不允許征地具名,當前如許的事還會幾回再三地產生?是不是我的性命安全得不到安全保障瞭?當前就要亡命海角瞭嗎??
蔡輝鵬